重庆粮(略)万盛分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粮(略)万盛分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粮(略)万盛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粮(略)万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采购1套**吨/日大米加工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略).(略)。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涵盖1套**吨/日大米加工生产线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即:全套设备及配套设施的供货、装卸、安装、调试;成品保护;为满足设备安装运行所需的厂房改造、基础施工、附属设施建设、消防改造;备品备件提供;验收组织;国家相关强制检测的办理与通过;人员培训;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直至向招标人交付一条可立即投入商业化生产的、符合合同约定性能指标的完整生产线;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砻谷机、谷糙筛、碾米机、抛光机、色选机、包装秤。
2.5 交货地点:(略)
2.6 交货期:**日历天。
2.7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个月(正常生产导致易损件不纳入质保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下列身份参与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砻谷机、谷糙筛、碾米机、抛光机、色选机、包装秤。
3.1.2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注: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砻谷机、谷糙筛、碾米机、抛光机、色选机、包装秤。
3.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年7月8日9:**至**年7月**日**:**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略)),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1日内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略)A座-1楼,详见开标当日开标厅指示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略)(http://(略)/JTweb/)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粮(略)万盛分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