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支流汤溪河流域(北段)污水厂网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资环[**]**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云(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更新改造污水管网**.6千米,其中DN**管网**千米、DN**管网**千米、DN**管网5.6千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招标限价为(略)(其中:施工(略)、施工图设计(略))。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主要为施工图设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1)、(2)、(3)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云(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商业)5-1#**-2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略)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