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渝秀大道**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秀山县乌杨街道渝秀大道**号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改造工程。拆除工程:拆除饰面**.** m2。改造工程:喷涂绿色环保真石漆**.**m2、墙面粉刷绿色环保涂料**.**m2、增设空调冷凝水管、更换PVC落水管、空调移机、增设空调机位百叶、增设电动摩托车充电站、结构修补加固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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