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龙田乡田湾村等(2)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的补遗通知(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城口县龙田乡田湾村等(2)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补遗(四)通知如下,本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if !supportLists]1、[endif]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建立的项目名称无法修改,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城口县龙田乡田湾村等(2)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或“城口县龙田乡四湾村等(2)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名称均可。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2月1日**时**分。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1月**日
[(略)(略)(略)]城口县龙田乡田湾村等(2)个村市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CQC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