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工业园标准厂房(8#、9#)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教工业园标准厂房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永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招标(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教工业园标准厂房(8#、9#)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8#、9#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基础形式为旋挖桩,框架结构和钢结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9#楼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防排烟工程等所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工期要求: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日至**年2月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s://(略)/yongchuanweb/)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日**时**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发包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略)
**年1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