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六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合川发改发〔**〕**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胜(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胜(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六标段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对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六标段所涉及的合州大桥至南屏大桥、合州大桥至东渡大桥以及鸭嘴广场像素屏的供配电系统、自动智能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含:灯具的DMX-**控制系统)以及防雷接地等进行建设;在四年运营期内每年洪水季节对相应灯饰系统(含:灯具、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予以保护性拆除,并待洪水过境后予以恢复。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略).(略)。
2.4 招标范围:(1)按照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六标段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的要求,以“交钥匙”方式完成合川区三江灯饰工程项目六标段所涉及的全部各类材料物资采购(含:物流运输、仓储保管及物流环节保险等)、对配电箱进线主线进行绝缘检测、原有灯具与管线拆除(若涉及需拆除的)、各类材料与设施(设备)安装、全系统调试、全系统试运行(注:全系统试运行期为5个月)、竣工验收、操作培训(若招标人或系统接管运营维护单位需要的情形)、全系统移交、质量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建设自动智能控制系统并接入市政局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平台系统;在四年运营期内每年洪水季节对相应灯饰系统(含:灯具、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予以保护性拆除,并待洪水过境后予以恢复;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若存在此类情形)。
2.5 工期要求: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ttps://(略)/hechuan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ttps://(略)/hechuanweb/)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地点为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号规划展览馆)。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胜(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
(略)重庆分公司
地 址:(略)-1(双鱼座A栋5楼)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 真:(**)(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