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梅子垭镇**年国土绿化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以彭水林发 ﹝**〕**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梅子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企业。
二、项目概况与内容
2.建设地点:(略)
3.项目概况:梅子垭镇**年国土绿化建设项目包括 退耕还林0.2万亩、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新造0.**万亩 ? 。
5.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能进行造林绿化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公告发布时间:**年?** 月?** 日至**年 ** ?月?** 日上午? **:** 至 **:** ? ,下午 **:** ? 至 **:** ,在此期间潜在竞选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验原件)到 梅子垭镇人民政府?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到 (略) 。
五、竞选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年 ** 月? ** ?日 ** 时**分至 ** 时 ** 分,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梅子垭镇人民政府? 交竞选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