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云地交易[**]2号
**年2月**日至**年3月1日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的龙角镇大木组团B**-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壹号竞买人(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R**X)竞得龙角镇大木组团B**-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YUNYANG-**-出让-1号)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宗土地使用权成交总面积为**.**㎡(2.**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捌仟柒佰叁拾捌元整 (¥(略))。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让价款,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按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云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壹份、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贰份、竞得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
挂牌人(盖章):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竞得人(盖章):(略)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