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复核)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3月**日至**年3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复核)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 (元) | (略).**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略).** | ** |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周军 | 一级建造师 | 0(略) | |
第二名 | (略) | (略).** | ** |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黄敏 | 一级建造师 | 0(略) | |
第三名 | 重(略) | (略).** | ** |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梅志勇 | 一级建造师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略)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略)(略),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七章5.2条(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原厂鲜章),根据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三章技术方案评审 A-3,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地2.2.1项评审标准的,技术方案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技术方案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年3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年3月**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