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G**渝黔高速东溪互通接东溪新区公路工程
(第二次)质疑的回复
根据(渝府办发〔**〕**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渝公管发〔**〕**号)等文件精神,经报监管部门同意,自**年2月**日起,《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等四个标准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上线启用。
G**渝黔高速东溪互通接东溪新区公路工程招标文件擅自修改增加了《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要求“(**)重庆市交通局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发布的**年度评价结果A级以下;(**)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 第六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招标人应当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鼓励和支持招标人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从业企业。招标人对信用等级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可以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优惠措施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条件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中履约信誉项的评分因素,各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得分应当符合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载明。
质疑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六十二条是有规定鼓励和支持招标人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从业企业。但并未禁止信用等级低的从业单位投标。根据招标文件信誉要求信用等级低的从业企业是不能参与投标的。
质疑回复1: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和第六十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招标人应当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鼓励和支持招标人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从业企业。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中履约信誉项的评分因素,各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得分应当符合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载明。故本项目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重庆市交通局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发布的**年度评价结果A级以下,不能参加投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质疑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对信用等级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可以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优惠措施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条件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G**渝黔高速东溪互通接东溪新区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载明在何处?
质疑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六十二条: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中履约信誉项的评分因素,各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得分应当符合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载明。G**渝黔高速东溪互通接东溪新区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符合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得分应当符合重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吗?根据渝交委路〔**〕**号文件的第四章 信用信息应用的第二十六条有明文规定了最近一个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最近一个年度公路建设市场重庆市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初次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的。才不能参与重庆市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既然业绩要求都可以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什么信誉要求却非要“重庆市交通局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质疑回复3:请参照质疑回复1,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略)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