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建设
项目ERP软件采购与系统开发实施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书
编号:(TC**D**B)-答1
各潜在投标人:
(略)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建设项目ERP软件采购与系统开发实施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TC**D**B)答疑如下:
一、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如下: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条款,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的发票清单复印件或系统功能全部正式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的业主盖章证明复印件,这些支撑材料与第三章评标标准及方法中2.2.4商务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支撑材料雷同,但比例不一致,是否能都按照合同金额的**%提供发票清单,保持支撑材料的一致性。
答:(略)存在合同金额能够达到资质要求,但是,实际项目实施难以交付,出现烂尾工程,给业主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因此,在资质方面,必须要求满足合同金额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的发票清单复印件或系统功能全部正式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的业主盖章证明,才能够保证投标人是一个具备成功交付大型ERP项目经验的合格资质投标人;因此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原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地点不变。本答疑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
招标人:(略)
监督部门:(略)企业管理部
(略):(略)重庆分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略)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建设项目ERP软件采购与系统开发实施项目(重新招标)答疑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