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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酉阳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已由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1、-2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1层为急诊、门诊大厅、儿保、儿科、消防控制室及普通门诊等,2-4层为普通门诊、检验科、妇科、产科、门诊手术室、观察病房区等,5-8层为病房区和婴儿区及附属用房,9层为办公区,**层为领导办公室及大会议室等。1层层高4.5、5.1米,2~9层层高4.2米,**层层高6米;建筑标高**.7米。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护理对讲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监控、机房工程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略) 。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酉阳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设计、生产、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监检验及与总包方、暖通等单位的工作配合、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智能化系统维修、维护、保养等。(具体详见设计图、设计技术说明、清单)。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具体排产计划与安装周期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开工时间不作限定)有与本招标项目在中标金额、工程类别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中标金额:**万及以上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系统必须与招标人现有系统能对接,不影响招标人原系统正常使用。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
(略): | 冉先生 | 联系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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