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高峰大道延伸段已由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以《万州经开经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万州经(略),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比选人为重庆万州经(略)。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设计规模:该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米,路幅宽度**-**米。估算总投资约(略)。
建设地点:(略)
?2.3比选范围:承担本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
2.4质量要求:
(1)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阶段深度要求,符合现行最新设计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对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中的内容认真复核完善,不得出现“错、漏、碰、缺”现象;精简设计说明,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2.5竞选人完成设计任务时间要求:**日历天(不含发包人报批时间及额外设计部分时间)
其中:
a.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方案审查通过后并接到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
c.在比选人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了初设计文件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日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正式成果。
d.施工伴随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的配合与指导。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比选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3. 竞选人资格要求本次竞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年5月**日至**年5 月** 日。4.2满足竞选人资格且有意竞选的单位,可通过登在万州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http://www.(略)/jkq/wzjkq/)、重庆万州经(略)门户网站(http://(略)/)公布。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单位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获取比选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比选截止和比选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竞选文件的时间:**年 5月** ?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5.2竞选及递交截止时间:**年5 月 **日**时**分 。
5.3竞选及比(竞)选地点:(略)?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应当拒收。
6.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万州经(略) ?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 ? 邮 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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