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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鹭秀小学至平凯武营公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鹭秀小学至平凯武营公路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略),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道路**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5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采用**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略),工程费用约(略)。
2.3 监理服务期: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重庆市秀山县鹭秀小学至平凯武营公路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略)/xi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至**年6月**日**时**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略))。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