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梁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龙溪河明达礼让段)项目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略),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m,起点位于凤凰村(经度:东经**.(略)**,纬度:北纬**.(略)**),终点位于礼让镇礼让镇**省道公路桥;两岸堤脚线合计总长**.**m,左岸岸线长**.**m,右岸岸线长**.**m,其中新建堤抛石护脚/混凝土镇脚+斜坡的堤型长**.**m,新建混凝土挡墙的堤型长**.**m;现状岸坡段长度**.**m;新建桥梁6座;在岸坡沿线设置下河梯道**处。景观节点5处,分别是凤凰村村委会前平台、罗家院子、大拱桥片区、竹林片区、生态湿地。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商业)5-**-2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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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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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龙溪河明达礼让段)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梁(略) | (略)重庆梁平支行营业部 | 3(略)(略)** |
重庆市梁(略) | (略)梁平支行 | (略)**(略) |
重庆市梁(略)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梁平支行 | 3(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