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园区快速通道(县城组团至高安组团)道路已由垫江县人民政府以垫江府【**】**号文批准纳入垫江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及创新国家级高新区产业PPP项目子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略)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初步及施工图两阶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约7.5km,一级公路,计划总投资(略),项目穿越渝万高铁及G**沪蓉高速。
2.3 工可、初步及施工图两阶段设计周期:总周期**日历天。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初勘报告)审查通过后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该方案中跨线方案须通过成都铁路局、重庆市高速公路等部门认可。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的方案设计、工程地质初勘、初步设计及概算、地质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勘察测量单独成册并须通过中间验收,设计成果中安全评估、桥梁安全评估须单独提交文本资料;其他资料按“渝路局发【**】**号”文件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应是记录在 “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的从业单位且**年度的信用等级为重庆市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否则,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委路【**】**号)的规定,投标无效。
3.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交通局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园区快速通道(县城组团至高安组团)道路工可、初步及施工图两阶段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3(略)0(略)**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略)(略)**-**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略)**-**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