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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龙井滑坡治理工程、南宾街道帽顶山危岩带治理工程2个项目打捆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渝规资〔**〕**号、渝规资〔**〕**号、渝规资〔**〕**号、渝规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帽顶山危岩带位于石柱县县城北东侧居民集中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石柱县龙井滑坡治理工程治理方案为:采用“抗滑桩+锚杆加固+截排水沟”进行治理,防治等级为II级;石柱县南宾街道帽顶山危岩带治理工程治理方案为:采用“危岩锚固+局部危岩清除+支撑嵌补+裂隙封闭+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格构锚杆护坡+截排水+孤石清除”进行治理,防治等级为II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及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以及保修、试运行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龙井滑坡**日历天;帽顶山危岩带**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近五年(**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费(略)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内必须包含危岩治理的相关工作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R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 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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