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猫儿石区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管线总长**.**km,其中错接点雨污分流改造管网约1.**km(改造市政排水管网错接点**个,其中污水错接雨水**个,雨水错接污水**个,改造管径主要为DN**~DN**);开挖修复三四级结构性缺陷管网约1.**km、非开挖修复三四级结构性缺陷管网约9.**km,市政管网结构性缺陷修复**处(三级结构性缺陷**处,四级结构性缺陷**处)。建设主要内容包含雨污错接、混接改造及三四级结构性缺陷修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阶段服务、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政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等内容。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计划EPC总工期**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部分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部分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工程内容或建设规模包含采用非开挖工艺实施的市政管网);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项目工程内容或建设规模包含采用非开挖工艺实施的市政管网)。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注:非开挖工艺是指:顶管施工法、盾构法、CIPP翻转内衬法、紫外光固化法、螺旋缠绕法、钢板加固法。
以上(1)、(2)项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管沟工程;
(注: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规定,管沟工程可分为油、气、水、浆等远程输送各类介质的管沟工程,城市(公共)管沟工程及其他管沟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略)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重庆(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猫儿石区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重庆建新东路支行 | (略)**(略) |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 | 0(略)**(略)** |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 | (略)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