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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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号、渝农〔**〕**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垫江县**年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安镇双桥村、尖岩村、高坡村。 (2)垫江县**年周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周嘉镇爱国村、中合村、梨子村、胜利村、响水村、玉皇村。 (3)垫江县**年五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洞镇山河村、文龙村、龙滩村。 (4)垫江县**年澄溪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溪镇龙兴村、高兴村、丰胜村和砚台镇农光村、大佛村。 (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长龙镇龙安村、长龙村、石水村,高峰镇红星村,五洞镇高山村,高峰镇建兴村、关荣村、界尺村,黄沙镇永进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垫江县**年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2)垫江县**年周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3)垫江县**年五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亩。 (4)垫江县**年澄溪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成高准农田面积**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亩。 (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土地平整工程:旱地整治**.**亩,水田整治**.**亩。含水肥一体和集成管理系统**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文字说明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一标段:**日历天 ;二标段:**日历天 ;三标段:**日历天;四标段:**日历天;五标段:**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一标段):垫江县**年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二标段):垫江县**年周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三标段):垫江县**年五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四标段):垫江县**年澄溪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垫江县**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五标段):**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次剩余资金)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 标段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略)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略)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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