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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迁扩建一期依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资〔**〕**号、渝发改投函〔**〕**号文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已纳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C**-1/**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亩,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略),建设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学生**人,配建教学楼、综合楼、实训楼、科研楼、体育馆、食堂、宿舍楼、车库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总投资约(略),其中建安工程费(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为:
(1)勘察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勘察规范等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超前钻探(如有)、持力层检验(如有)、地勘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不包含审查费用和第三方外业见证;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勘察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招标范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场地竖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保温节能设计、智慧化校园方案设计、室内外装修方案设计、运动场场地设计、环境景观绿化(含道路及场地照明)方案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和周边道路、管网(廊)设计、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以及各专项设计等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完成概算编制并完成审批。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中所包含的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所有设计内容,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且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本次设计需采用BIM技术建模,各阶段设计汇报、交底必须包含BIM汇报内容、以及配合招标人对后期施工图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审核施工图的经济合理性)。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勘察设计总工期不超过**日历天(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其中:勘察**日历天、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日历天。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Ⅰ、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Ⅱ、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条和1.4.2条相应要求。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 | 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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