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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宝石路1号东原·香山69幢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渝北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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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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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渝北区回兴街道宝石路1号东原·香山**幢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略)**:**时起至(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略))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渝北区回兴街道宝石路1号东原·香山**幢2号

标的物距宝石路公交站约**米,有多路公交车停靠,距离地铁**号线三亚湾约1.5公里,交通较为便捷。所在物业名为东原·香山,约建于**年,钢混结构,为联排别墅(中户),带2个停车位;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次拍卖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修及2个车位价值,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动产价值。目前由产权人居住(有老人居住,存在腾退风险)。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根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存在违章建筑,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目前由产权人居住(有老人居住,存在腾退风险),有优先购买(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年**月共欠物业费(略),欠费情况仅供参考,(略)核算实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本院(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略)安排,联系电话:(略)-(略),(略)彭, (略)林。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户名为:重庆联(略)客户备付金)方可参与竞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且线下辅助机构已到标的物现场张贴公告。有优先购买权人。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标的物现状。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将拍卖尾款交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略)(略)(略)**)。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略),(略)彭, (略)林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扈法官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略) (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略)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依据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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