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西(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西(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滨河路、西永大道、永青路等园区范围内的**余条现状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维修,修复总长度约**km,含非开挖修复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2.4 招标范围:**-**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一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维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略)、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略)。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可对**-**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一标段)、**-**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二标段)等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确定顺序为**-**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一标段)、**-**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二标段)。若投标人同时是2个标段中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优先中标顺序靠前的标段(优先中标顺序为**-**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一标段)、**-**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同为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为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其中1个标段中标人的,将不再被确定为**-**年西永微电园排水管网维修工程另1个标段的中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不低于(略)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含非开挖修复施工内容)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西(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
地址: | (略)-1号 | 地址: | (略)A座**室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文先生 徐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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