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9日**时**分起(变卖期**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号附**号房屋[产权证号:渝(**)江北区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其他,共有宗地面积**.4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止。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注:1、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是否欠费请竞买人自行查询,如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保证以上情况完全属实,或该标的可能还有其它欠费或瑕疵,以上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经济损失。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4、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其他可能存在的大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由本院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安排。咨询看样电话:(略)-(略)黄老师。
三、变卖期及开始时间:变卖期为**天。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司法变卖开始前、过程中暂缓、中止、撤回变卖。
四、竞买人资格的取得: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在线报名并预交变卖价全款(即(略))后方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五、变卖方式:
1、变卖期开始后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自动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的,将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再次变卖成交价低于该变卖价的,原买受人应补缴差额,拒绝补缴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4、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1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网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其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交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长寿支行,账号:(略)**(略)**,联行号:3(略)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相应资金将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或买受人参与变卖支付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略):(略)黄老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