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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沙坪坝区模具中心地块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沙发改〔**〕 ** 号、沙公管局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红线范围内占地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在靠近地块红线的超标区域向外进行了扩展调查,扩展区域主要位于地块西北侧和东南侧,扩展面积以实际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1)根据沙坪坝区模具中心地块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结合前期调查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其中修复治理实施方案需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并确保取得审查意见批复;
(2)修复治理方案中原址场地污染土壤开挖、污染土壤外运、污染土壤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阻隔措施等,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并确保取得原址场地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函复文件;
(3)接受监理及环保主管部门监管;
(4)负责污染土清挖及转运、筛分、暂存和最终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整改修复过程的一切环保风险和责任;
(5)负责控制并处理在实施污染土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6)市级评审:对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取得合格批复。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年**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土壤修复治理 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号9楼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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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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