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钓鱼嘴西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渡发改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略),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重(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渡口区钓鱼嘴(西)安置房项目位于大渡口区八桥镇,C、D、E三个区建筑面积**.6万㎡,共**栋住宅,三个车库及商业,D、E区建筑面积约**.3万㎡。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包括C、D、E区弱电智能化设计及D、E区弱电智能化施工。包含光纤入户、机房装修工程及防雷接地、设备购置、无线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小区周界、小区道闸等系统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弱电机房装修及空调安装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施工工期:**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设计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近五年(竣工时间为**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招标人: | 重(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A座**室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李先生 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