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重庆高(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对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用地放线定桩及勘测定界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属于国家高速公路网G**的一段,起于万州鹿山附近,顺接在建的G**线重庆新田至高峰段,并设置鹿山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既有G**线万州至梁平段相交,路线向北经万州李河镇、高粱镇,穿过铁峰山,再经开州南门镇,穿过南山,经铁桥镇,止于开州南雅镇附近,并设置南雅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既有G**线重庆南雅至四川开江段相接。路线全长约**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座(含互通主线桥),隧道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7座,枢纽互通5座(平顶枢纽预留),一般互通2座,服务区1座。项目工程建设放线定桩及勘测定界约**公里,拟永久性征地约**亩,临时性用地约**亩。
2.3 本次招标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工作类别 | 工作分项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放线定桩 | 坐标定位 | 按设计图提供的控制成果,将征地逐桩坐标现场放样到实地位置,达到明确征地桩点、确定征地边线的目的,放线长度预估为**公里1.2(立交系数),包括坐标放样的设备、人工等费用。 | 按规范放线;误差不得超过(±**)公分;每两相邻桩点的距离不得高于**米(曲线段应适当加密以满足用地要求);达到精度要求和业主进度要求。 |
界桩制安 | 预制**cm宽、**cm长的三角形含筋水泥界桩,外观有公路标识符。包括界桩制作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放线长度根据设计图纸,按照平均**米一个桩(曲线段应适当加密以满足用地要求),左右两边测算,预计界桩为**个。此项费用已包含界桩埋设的搬运、租车、埋设人工及镇、村、社、民工等各方面的协调、误工、误餐、高温等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界桩必须含钢筋预制;外观平整;采用C**砼预制;埋设深度不小于**cm,需专人负责衔接有关人员。 | |
界桩连接 | 为明确征地界线,需对界桩之间用挖沟筑埂或铁丝网连接以明确界限,需专人负责衔接有关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界桩连接预估**米。 此费用包含搬运、运输、民工等各方面的协调费用。最终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需专人负责衔接有关人员。 | |
勘测定界 | 权属调查 | 镇、村、社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包括现场工作协调费、误餐费、误工费(社界需勘测至原小社)。 | 权属必须准确、达到报件条件。 |
勘界报告 | 按永久征地约**亩、临时用地约**亩估算。分类面积表、界址点坐标册、报告说明、勘测定界表。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社界需勘测至原小社,按新旧建制分别出具勘界报告资料) | 权属必须准确、达到报件条件。 | |
用地红线图 | 结合图、用地红线图(社界需勘测至原小社,按新旧建制分别出具勘界报告资料)。 | 权属必须准确、达到报件条件。 | |
宗地图 | 以村、社为权属单位,出具分宗地的用地图(社界需勘测至原小社,按新旧建制分别出具勘界报告资料)。 | 权属必须准确、达到报件条件。 | |
1:**地形图测绘 | 临时用地约**,还建地方设施**亩估算,测图面积约**亩。 |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持续服务 | 全线道路补征地勘测定界工作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至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满足业主和现场的需求,服务周期不得低于六年。 | |
技术服务 | 办理各种用地手续所需的作业、技术、资料等,确保土地各种手续顺利办理 | 为办理土地手续准备所需的资料及提供技术服务,确保用地各种手续顺利办理。技术方案在中标后编制完善报招标人审核执行。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计算,放线定桩**日历天,勘测定界**日历天;后期服务至到项目竣工验收,暂定6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工程测量:地形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1个不低于**公里的高速公路(或铁路)勘测定界测量业绩,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或重庆市政府批文。
(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1个不低于**公里的高速公路(或铁路)放线定桩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3.3.1与招标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 | 重庆高(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A座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恩施至广元国家高速公路万州至开江段工程建设用地放线定桩及勘测定界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略)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略)** |
重庆联(略) | (略)重庆分行 | (略)(略)** |
重庆联(略)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