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略)F**-1-1/**号地块(地块编号为控规编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要采用单层钢结构,局部采用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由特高压试验站、变压器1及2装配厂房、线圈制造厂房、铁芯制造厂房、绝缘件制造厂房、油箱制造厂房、净油站、物流卸货区、各类库房、各种辅楼、公辅站房、综合楼、办公楼、以及各种配套建筑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所需气垫车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等工作及技术服务(即交钥匙工程)。与业主签订采购合同的卖方应按照供货范围将设备交付给业主。
2.4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略))交货期:所有装备的交货时间应满足厂房建设工程进度的要求,暂定按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二《交货进度表》的要求交货。
(2)交货地点:(略)F**-1-1/**号地块迁建项目施工现场。
迁建项目预计于(略)整体竣工验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具有以下①或②项资质条件:
①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要求: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如果授权书为英文,需用中文标注关键信息包括授权单位、被授权单位等。同一制造商对本招标项目,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2)业绩条件:投标人从**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①或②项业绩:
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要求:至少1个单项合同包含单台额定承载能力**吨及以上的气垫车的供货业绩。
②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要求:所投设备制造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包含单台额定承载能力**吨及以上的气垫车的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年)年度净利润平均值为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须含审计结论页和审计单位盖章页。
(4)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即视为代理商投标。其它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ABB(略)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B栋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略) | 电子邮箱: | (略)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略)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ABB重庆两江新区变压器智能制造基地迁建项目气垫车(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略) | (略)重庆分行 | (略)(略)** |
重庆联(略)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略)** |
重庆联(略)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