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ECT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拟在外科大楼大门外的空地新建ECT机房,建筑面积约**㎡,拟采用钢筋混泥土框架结构(单层)。主要包括:医生办公室1间,ECT控制室1间,ECT检查室1间,注射候诊室1间,留观室1间,更衣室1间,准备室1间,注射室1间,废物处置间1间,公共卫生间1个。原配电房增设低压配电柜一面,机房线缆接入通道准备,施放ECT机房电力电缆(型号详施工图纸,线缆长度**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及澄清中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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