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潼发改审{**}**号、潼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招标代理机(略);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人民医院(项目包括计算存储系统、基础软件、安全系统等建设内容,其中包括新建集成平台等**个系统,更换HIS等8个系统,升级手术麻醉等9个系统。)和中医院(建设医院网络计算机及存储系统、安全系统、基础软件、网络设备、容灾备份、医疗配套设备、智慧医院应用系统开发软件、现有系统接口改造等,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建立医院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开展智慧便民。智慧医疗、智慧管理等智慧应用体系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其中;人民医院(略);中医院(略))
2.4招标范围:软硬件设备和应用系统两部分,其中软硬件设备建设内容包括:计算存储系统、基础软件、安全系统等;应用系统方面:按照医院建设目标及业务需求,医院各系统建设方式分为新建、升级、更换3类。完成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四级、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4级乙等、智慧医院四级。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备采购、产品、系统的安装、定制开发、调试、测试、测评、培训、验收等工作,并提供售后服务、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提交本项目数据质量检查报告)等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5工期:** 个月(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软件服务的软件供应商,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拥有医院核心软件产品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核心产品软件名称包含电子病历、HIS、集成平台、数据中心关键字样,以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准)。
3.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具有两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和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案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