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详细勘察)补遗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 (详细勘察)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遗如下: 1、删除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4节4.4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份,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即不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2、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信誉加分调整为:**年1月1日至今(获奖时间),投标人承担过的勘察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投标人提供的荣誉奖项证书或奖项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公文等)须体现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并同时提供奖项对应项目的勘察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招标人: 重庆(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略) **年3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