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各派出所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在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4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JBQ**C** 采购执行编号:JBZFCG-GK-**-**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各派出所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略)
最高限价:3,**,(略)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各派出所餐饮服务 | 3,**,(略) | 1 | 批 | 详情请见后附招标文件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实施期限为一年。 (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一年服务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按本次采购要求与服务单位签订下一年合同,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继续合同并终止履行合同。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潜在风险,并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时需承诺:(1)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比例的采购项目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分包承担主体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额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理)、分包承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年3月**日 至 **年3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略)/包
获取文件地点:(略)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略)),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5、请在网上自行下载,详情请见后附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4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4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年4月**日 **:**
开标地点:(略)(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时一并递交填写完整的《防疫安全承诺书》(无须密封)。 《防疫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其它未尽事宜详情请见后附附件内容。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蒋老师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袁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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