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吴滩镇聂帅故里美丽村庄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号(项目代码:**-**(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房屋外立面整治**㎡、屋顶改造**㎡、屋顶砖墙**.5㎡等;(2)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5.2公里,新建乡村道路0.3公里,道路宽4.5米,修建步道长2.3公里,道路美丽亮化1.5公里;(3)水专业工程:新建给水管网约**米,新建水池两座,山坪塘整治6口,水体整治3处;(4)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便民服务中心1座约**平方米、配套文化活动场地**平方米及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略)
2.4 招标范围: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道路工程、水专业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指**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已竣工类似项目;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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